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洛发〔2014〕14号),设立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
一、职能转变
取消市直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物业管理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和党政机关综合事务管理处1个归口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直机关事务工作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的统筹规划、政策协调;拟订市级领导服务保障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拟订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3、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并接受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4、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按规定管理车辆购置资金;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5、拟订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办法,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的管理与处置;负责有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出租、出借、产权纠纷调处;按规定承担有关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对房地产的处置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市直机关统建项目建设及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规划、征地、建设、分配工作;指导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工作。
6、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检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7、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行业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8、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15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120人(包括政府四大班子事业编制人员),参照公务员10人,在职职工41人(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只包括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10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负责市直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公务用车配备及管理、公有房产管理及经营、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
三、收入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分析
2017年收入预算2704.36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2414.2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90.14万元;部门结余结转资金27.5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预算增加144.48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增加52.42 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68.7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3.31万元。
四、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分析
1、2017年支出预算2704.36万元,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10.77万元,占15.19%;商品和服务支出62.88万元,占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9万元,占1.73%;项目支出2183.81万元,占80.6%。主要项目是我局保障的5个政府办公区域的水电暖经费及物业管理经费。与上年相比,支出预算增加144.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8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6.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12.9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40.37万元。增减原因主要是:一是工资标准提高使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用经费标准提高使商品服务支出增加;三是单位参加社保制度改革,退休费改由社保局统一发放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四是政府办公区域物业人员增加,因此项目经费较上年有增加。
五、“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一般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15.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0.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 44.44%。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减少接待批次、人数,压缩接待标准,落实公车改革制度,节约运行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1.02万元,较2016年增加5.2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公用经费用于日常行政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职工培训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617.04万元,支付业务也在2017年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办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
2016年我局按照河南省《洛阳市》(洛财绩效〔2011〕5号)要求,对照我单位申请预算时的绩效目标,我们根据《洛阳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指标,开展了对五个市政府办公区域物业管理经费及水电暖经费项目自我评价及重点评价上报工作。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圆满完成了2016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保障工作。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支出口径。“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2017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15.10万元,是全口径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31.02万元。
附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