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院)车辆通行业务办理流程


1、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安全保卫)栏目下载车辆出入申请表(附件二)。

2、驻楼内单位正式人员和临时借调人员,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父母、配偶、子女的,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一并报送。

3、驻楼外市直部委机关、县(区)四大班子只办理班子成员个人用车和单位的机要通讯车。央企、省企、市级重点企业、院校、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单位,只办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用车和机要通讯车各一辆。

4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经主要负责人签字。

5、详细填写车辆信息,符合要求的保卫科审核办理。

 

          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